机构简介
永康市财政局、地税局政务公开栏
前
言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达到“建设好每一个服务窗口,提高每一个干部服务水平,办好每一件事”的目标,本局将本系统各科室主要职能公布于众,以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办事,同时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。
本局决心加大效能监督和形象建设力度,强化内部管理,推行机关办事首问负责制,积极做好受理、解释、导向服务工作,以“作风严谨,服务优良,办事敏捷”取信于民,更好地树立财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。
永康市财政局、地税局机关科室主要职责
领导班子
施建民 财政局党委书记、财政局局长、地税局局长
87172812
工作分工
主持财政、地税全面工作。联系预算科(社会保障科)、国库科、综合科、控办(采购办)、票据管理中心、会计核算中心、镇街区财政管理中心。
吕正时 财政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财政局副局长
87174261
工作分工
协助局长分管政工、纪检监察、机关党、工、团、妇工作。负责联系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监察室、政策法规科。
王美扬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国资办主任 87172771
工作分工
主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协助局长分管企业财务、会计管理等工作,负责联系企财科、会计管理科、财务开发公司、资产经营公司。
施贺龙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地税局副局长 87178788
工作分工
协助局长分管地税工作。负责联系税政管理科、计划财务科,规费管理科、稽查局。
杜奕铭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财政局副局长 87178718
工作分工
协助局长分管农业财务、农业综合开发、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。负责联系农业财务科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、财政监督检查科。
邵吉新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地税局副局长 87178798
工作分工
协助局长分管地税、农税工作,负责联系征收管理科、纳税评估科、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科、信息中心。
吴美秀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局长
87229006
工作分工
主持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工作。
应美珍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国资办副主任 87178797
工作分工
协助主任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联系国资综合科、国资评价考核科。
谢毅清 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四方集团副总经理 87155046
工作分工
分管四方集团企业管理、资产等工作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性工作,组织财政税收政策调研、分析、预测全市财政税收经济形势。负责宣传、信息、秘书、督查、收发、档案、信访、保密、保卫、后勤和机关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。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。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税收政策制度的公告工作。
(二)人事教育科
负责管理和指导财政局、地税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及档案工作;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、地税系统的教育计划。组织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。组织开展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本局计划生育工作和离、退休人员的管理。
(三)监察室
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财政政策、法规、制度的情况;研究制订有关财政监察的规章制度,查处本系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处置;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;组织干部离岗审计。负责本系统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。
(四)预算科(行政事业财务科、经济建设科、社会保障财务科)
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,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和中长期财政计划。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,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。研究制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。编制全市财政年度预算草案,提出财力综合平衡方案,汇总编制全市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,布置、汇总、审定部门预算,管理预算指标,办理预算调整事宜。汇总审查各镇、(区)、街道财政预算,指导各镇、(区)、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。管理市本级预算费和专项资金。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政策,根据国家税法,制定地方税收政策措施。参与参与分析、研究全市税收统计、税源资料调查,提出政策调整建议。参与检查、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。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财务管理,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的研究,负责国有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和监督。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资料的汇总审定。
(五)综合科
指导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。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帐户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。负责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。参与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、决算和部门预决算。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收入。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,参与定期验审和治理整顿收费工作。负责全市收费票据、罚没票据的管理;负责全市国债工作,彩票监管工作和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。参与住房、物价、国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的改革。负责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。
(六)国库科
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工作。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,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。负责预算内资金收支结算划拨。编制财政收支旬、月、年报表,分析预算执行情况。参与管理部门预算指标。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,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会计核算和拨付工作。编制汇总全市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财政总决算。管理财政资金银行帐户。统一会计核算市财政各类专项资金。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。负责市政府采购经费和基本建设单位资金的划拨。负责清理财政周转金。
(七)监督检查科(绩效评价科)
制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。监督财政、会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的执行。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。查处违反财政、会计、国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案件。监督本局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、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执行执行财政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与制度的情况。监督本局下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。制定绩效评价制度、办法和操作规范,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;指导、监督和检查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,并选择重大项目直接组织实施绩效评价。
(八)会计管理科
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工作,研究制订全市会计管理政策,组织会计法律、法规、制度的贯彻实施。负责会计核算制度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、会计电算化、会计从业资格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管理。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。负责落实全市会计人员基础管理。依法监督检查会计执法工作。
(九)企财科
负责指导国有、集体的工交、商贸、粮食、外经、地方金融企业以及归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,组织落实各类归口企业财务制度实施,负责管理企业财政各项贴息及资金补助。参与指导企业改制管理和企业工效挂钩工作,参与组织财政周转金的催收。参与组织各类归口企业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和审定。负责管理粮食企业各项政策性补贴资金。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年审工作。
(十)采购办
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,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、监督和办理招标项目的委托工作,制定全市政府采购政策、制度和实施办法,制定审核、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和计划,确定政府采购方式,办理招标委托书,审核招标文件,负责抽取评标专家等,受理政府采购中投诉事项。
(十一)农财科
负责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气象、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。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。负责财政扶贫管理工作,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。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财务管理。负责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的资产、财务的管理和监督。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和审定。
(十二)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科
负责全市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等农业税收征收管理、稽查工作。负责全市农业税收计划编制、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。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税收征管改革,指导农村“费改税”工作。办理农业税收政策减免手续。管理农业税收票证。
(十三)政策法规科
开展税收政策调查研究,参与起草地方税收政策性文件;组织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律、法规执行情况;负责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、鉴定、汇编工作;参与税收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;承担税收行政应诉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;负责税务案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。
(十四)税政管理科
负责全市营业税、资源税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、遗产与赠与税(待出台)等地方税的税政业务;负责城市房地产税、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及外籍人员、华侨、港澳台同胞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业务;负责全市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;负责贯彻执行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和省局有关规定,研究解决并及时向省局反映操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;组织开展反避税工作;负责对企业减免税、税前扣除项目等审批审核。
(十五)征收管理科
组织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研究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征管措施、办法;指导全市税收征管业务工作;调研、制定、深化全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地税普通发票管理,协调全市发票管理开展工作;负责全市个私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税收管理,指导、规范税务代理行为;负责税务选案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。
(十六)计划财务科
根据省局的收入计划和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情况,编制、下达年度地方税收计划;负责全市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;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、统计信息数据,编制有关报表;负责制定和落实税收计划、会计、统计和税收票证的有关具体规定;执行、分析全市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;负责统计分析工作;组织税收会计核算;负责监督和反映税收资金运动全过程。监督税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;负责各项税务经费的收支管理;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的管理。
(十七)规费管理科
贯彻执行有关规费和各项基金的法律、法规、规定;加强政策调研,制定具体的征管措施和办法;组织实施规费和各项基金的征收管理;负责有关规费和各项基金减免的审核、上报;负责编制、上报有关规费和各项基金报表等。
(十八)纳税评估科
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运用信息化手段,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,对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准确程度作出综合评定,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,及时发现日常征收中的薄弱环节,防范税收风险,堵塞税收漏洞,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。
(十九)国资综合科:
1、负责协助国资办领导处理办公室内部各项工作管理,担负重要调研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,负责国资委(办)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。
2、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清查、登记、界定工作,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。
3、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破产、清算、解散、关停、重组的指导工作,制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。
4、拟订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,做好“非转经”资产审批工作。
5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,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,负责监缴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产权转让收益,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。
6、做好国资评估机构监督指导工作,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检查、核准和备案,监督、规范国有产权交易。
7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十)国资评价考核科
1、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,拟订考核标准;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国有企业报表统计分析工作,综合研究国有经济的运行状况,找出问题,并拟订对策意见。
3、负责国有资产投资担保审核监督工作,完善国有资产投资担保制度,做好及时跟踪工作。
4、政府国资信息数据库建设,做好国有企业数据的日常采集和录入工作,为统计评价的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。
5、依照规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做好审查工作,拟定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工作。
6、负责担保机构指导工作,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担保工作实施监督。
7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